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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关于发布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经研究,面向全省相关单位公开招标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项目面向湖北省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发布,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团队均可参与申报: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真正承担和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和管理服务,并承诺支持项目研究工作。

(三)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立项原则

项目选题主要围绕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十四五”规划相关精神展开,立项原则如下:

(一)以加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促进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目标。

(二)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协同作用,在促进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的同时,为湖北工业大学相关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服务。

(三)项目选题新颖、论证科学、成果实在,具有较好的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特色突出,有品牌带动效应的项目优先。


三、研究期限、成果要求和资助经费

(一)研究期限

2024年度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

(二)成果要求

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案例、获奖、数据平台等形式。本项目资助下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时,必须署名为“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著作成果,须先经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鉴定认同后出版。

(三)资助经费

每项项目资助经费为: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6000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合理预算,科学使用,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经费管理办法按照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北工业大学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四、申报办法

项目申报所需的资料和表格请从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非遗中心页面下载,网址:https://marxism.hbut.edu.cn/index/ztym/fyzx.htm。

项目申报表请发至邮箱1472966416@qq.com。

申报时,申报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指南所列题目进行微调,也可就按照原题申报。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一年只能申报1项,可另作成员参与1项;申报人作为成员,一年可以参与2项项目研究。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以成功发送的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时,专家组以项目选题、预期成果、研究计划、前期研究基础、申报者及团队人员情况、所在单位配套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权对申报项目的类型和层次进行调整。

评审结果将于2024年11月中旬通过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非遗中心页面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办公地址:湖北工业大学西区工1楼A座601室

电子邮箱:1472966416@qq.com    邮政编码:430068

联 系 人:周强            联系电话:15623902053


附件一: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报表



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 发布日期:2024-10-28 09:20 )